法院在客觀上不可能知道贈與時當事人的主觀意愿到底是什么,之所以將金額作為判斷標準,本質是價值觀上的取舍。其裁判觀點實際隱含了一種價值觀即“在雙方沒有締結親密關系的情況下,另一方無權無償受贈大額財產?!?/b>反之,如果存在親密關系,法律就賦予了其受贈取得大額財產的合法理由。
簡單來說,現行法律倡導一種觀念即“沒有人應該無償取得他人的大額財產,除非他們之間存在親密關系?!贝送?,對于520、1314此類明顯具有表達愛意的轉賬金額,法院通常都會認定為是為增進雙方感情的一般性贈與。此類小額轉賬若分手后贈與方主張返還,基本上不會得到法律支持。
以下簡要摘取幾則蔡律師先前評析過的相關案例,點擊每則案例標題可跳轉至詳細評析。
案例一:短期戀愛中轉賬頻繁且數額較大的贈與,超出了一般戀愛期間為表達愛意所作出的贈與范疇,贈與方有權撤銷并主張返還。——(2022)遼03民終280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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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思斌律師評析】
在法律上贈與物交付受贈與人后就不能再撤銷贈與合同,因此送人的東西是不能隨便要回來的,這就是一審法院的觀點。那二審的觀點則不同,二審法院認為李梅之所以贈與張志款項,是以結婚為目的為前提,因此在雙方沒有結婚的情況下,這個錢就應當予以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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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即使簽署無償贈與協議,分手后同樣需返還大額或非必要的生活消費。——(2024)新0104民初1300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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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思斌律師評析】
本案原被告一年戀愛期間,男方贈與金額高達近89萬元,分手后男方要求女方返還。本案不同之處在于,雙方戀愛期間簽訂有一份明確贈與方為無償贈與,分手后也不得要求受贈方返還的《戀愛贈與協議》。一般來說,雙方作為已成年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于其簽訂的合同應當從當事人意思自治角度出發,遵循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部分法院可能會據此不支持贈與方要求返還的訴請,但本案雙方訴至法院后法院卻仍判決受贈方需歸還,蔡律師認為主要是本案法院將雙方簽訂的協議內容進行了靈活理解。
雙方協議文本明確“贈與方的轉賬均為日常性、及時性支出,均為無償贈與?!狈ㄔ簡为殞ⅰ叭粘P?、及時性”拎出來解讀,結合雙方經濟狀況等綜合因素認定男方的贈與性質,將該表達界定為小額、帶有特殊含義的一般性贈與。如果超過日常表達愛意的范圍,如還房貸、買車位等款項,則屬于以結婚為目的的附條件贈與。這致使雙方即使簽訂了無償贈與協議,但只要涉及大額款項,法院仍可能基于公平原則判決受贈方返還。
當前主流裁判規則是戀愛大額贈與為附條件贈與,根據本案判決,實際該協議簽訂與否對于判決結果影響不大。法律并未對“日常性”作出具體定義,法院通常會根據個案情況進行自由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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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戀愛期間受贈方承諾返還全部贈與的,分手后也僅需返還以結婚目的作為條件的附條件贈與?!?2025)桂13民終17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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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思斌律師評析】
本案與一般分手后要求返還戀愛花銷贈與的案件不同之處在于本案被告承諾過會返還。一審法院認為該承諾是被告的真實意思表示,未違反有關法律規定,故被告應當履行承諾返還相關款項。二審法院則認為承諾效力應當按照贈與性質來確定,即以結婚為目的附條件贈與應當返還,一般的戀愛花銷無需返還。換言之,二審法院認為只有贈與本身可以撤銷承諾才有效,如果贈與本身就不能撤銷,那承諾同樣也沒有效力。按照這樣的觀點,實際上本案是否存在過承諾,根本不影響本案最終的結果。
案例四:雙方長時間戀愛但未結婚的,大額贈與不支持被認定為是以結婚為目的的贈與予以返還?!?024)豫01民終1877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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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思斌律師評析】
對于戀愛期間贈與的款項,在分手后法院通常只會支持返還以結婚為目的贈與的款項。本案贈與金額高達50余萬,如果是一般案件,考慮到數額較大法院大概率會支持返還部分金額。但本案男女雙方戀愛十余年,且男方除與女方存在戀愛關系外,還與案外人育有兩子并且未登記結婚。在此種情況下,顯然無法認定男方為女方支付的購房款和按揭貸款是以結婚為目的的贈與。且如果支持男方返還款項,無疑是對男方這種“腳踏兩條船”的行為進行縱容。
案例五:戀愛期間的贈與主張返還的,一般不被認定為不當得利糾紛?!?2021)閩06民終307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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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思斌律師評析】
戀愛期間轉賬不同于將款項轉錯人,在轉賬方明確知道轉賬主體是戀愛對象的前提下,其轉賬目的除了借貸之外無非就是戀愛期間的贈與,收受款項一方顯然不屬于無正當理由獲取利益,不構成不當得利。因而以不當得利為由提起訴訟顯然敗訴風險極大。若是本案一開始就是以附條件贈與為由提起訴訟,也許結果可能會有所不同。但考慮到被告在戀愛期間曾經流產,并且還罹患抑郁癥存在自殺傾向,且原告的證據并不足以清楚證明雙方存在結婚交流,達成結婚合意,從公平的角度出發,法院恐怕大概率還是會駁回原告的訴請。
]]>2019年開始,印象某公司通過旗下公司授權武夷山某酒業公司在其商標注冊核準使用類別以外的酒類上使用“印象大紅袍”商標。因武夷山某酒業公司未按約定交納授權許可費用,商標許可合同于當年9月解除。合同解除后,武夷山某酒業公司惡意將“印象大紅袍”商標作為自己的作品向國家版權局進行作品登記,并繼續委托他人生產印有“印象大紅袍”商標的啤酒、白酒等,通過線上線下店鋪進行大量宣傳、銷售。
印象某公司為維持自身合法權益提起訴訟,請求判令武夷山某酒業公司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登報消除影響,并賠償經濟損失(一倍懲罰性賠償)及維權支出合理費用共計46萬元。訴訟中,還請求法院先行作出責令武夷山某酒業公司停止侵害知識產權的行為保全裁定。
案例評析
“印象大紅袍”為實景類演出項目,其特點在于以世界文化與自然雙重遺產地武夷山的自然山水為背景、以茶文化為主題,把自然景觀、茶文化和武夷山特色民俗文化融為一體。“印象大紅袍”影響力和知名度已經輻射到全國乃至世界范圍,是武夷山市文化旅游產業的一塊金字招牌。本案判決就實景類演出項目商標如何認定馳名商標進行了詳細分析,為此類案件提供了參考。同時,本案判決明確了在商標許可合同解除后,仍然繼續生產、銷售使用授權商標的產品,構成惡意侵犯商標權行為,應當承擔懲罰性賠償等責任。此外,該案在案件審理過程中還及時作出了停止侵害知識產權的行為保全裁定,有效地避免了權利人損失的進一步擴大。該案判決彰顯了對馳名商標保護的力度與決心,有力促進了優秀文化旅游資源的保護、利用和轉化,有效促進了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
(2024年福建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典型案例評析)
專家評述
本案作為商標權保護之典型,充分體現了我國知識產權司法實踐中對馳名商標認定的審慎態度與跨類保護的理性邊界。裁判要旨契合《商標法》第十三條立法本旨,彰顯了馳名商標特殊保護制度的核心價值,即防止商標顯著性與商譽被不當攀附或淡化。法院在馳名認定中突破傳統商品流通地域限制,從服務類商標的受眾輻射性、文化傳播性切入,綜合考量其跨地域影響力,為文旅融合型商標的馳名認定標準提供了創新性詮釋,此乃裁判邏輯之精妙所在。
在跨類保護維度,判決精準把握了“關聯性”要件之要義。演出服務與酒類商品雖分屬不同類別,但二者在消費場景、受眾群體及品牌延伸可能性上存在實質關聯,被告的攀附行為可能割裂”XX大紅袍”商標與核心服務間的專屬聯系,削弱其顯著性。此種論證既符合《商標法》及其司法解釋對于馳名商標的規范意旨,亦與“利益平衡下適度擴張保護“理念相契合。
懲罰性賠償的適用更顯裁判智慧。法院以許可費為基準,結合侵權規模與主觀惡性在嚴格遵循“惡意+情節嚴重”雙重要件基礎上,將賠償基數與倍數計算透明化,既實現侵權阻嚇功能,又避免過度懲戒,體現了比例原則的精準運用。原告律師團隊在證據體系構建、侵權獲利推演及法律解釋層面的專業表現,亦為同類案件維權樹立了典范
本案的裁判要旨為服務類商標的跨類保護提供了可復制的司法樣本,其價值不僅在于個案正義的實現,更在于為數字經濟時代文旅IP的立體化保護開辟了新路徑,對完善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機制具有重要啟示意義
(2024年度福建律師知識產權案例評析)
本案雙獲認可是本所專業化深耕的成果,彰顯本所在知識產權領域的專業實力與標桿地位。未來,上海錦天城(福州)律師事務所將持續發揮在知產領域的實務經驗與資源優勢,通過前沿法律研究、創新服務模式,助力企業筑牢知識產權壁壘,為優化營商環境貢獻法治力量。
來源:錦天城福州律師事務所
北京市盈科(福州)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盈科福州”)主任東海霞律師,黨支部書記張桂春律師,管委會副主任韓正武律師,管委會委員李輝律師,黨支部組織委員邢福樂律師,知識產權法律事務部主任吳君華律師,投資并購法律事務部副主任黃劍霞、陳曉宇律師作為律師代表參加此次大會。
經過選舉,我所東海霞律師榮任福州市律師協會第八屆理事會副會長,張桂春律師榮任理事。
來源:盈科福州律所
]]>下午3時,活動在閩江公園望龍園足球場拉開帷幕。本次活動創新引入“無人機足球”趣味友誼賽項目。參賽者分為A、B兩組隊伍,通過操控無人機攻破對方球門展開激烈角逐。這一創新項目不僅考驗參賽者的反應力與團隊協作能力,也為警律交流增添了趣味性。
科技與運動的結合令現場氣氛熱烈,歡呼不斷。雙方通過組隊競技、經驗分享等互動,進一步拉近了距離,讓團隊精神在汗水與笑聲中熠熠生輝。
參跑者們步伐堅定,身姿輕盈,每一滴汗水都凝聚著堅持,每一次呼吸都釋放著壓力。沖線瞬間的歡暢,是腳步丈量的回響,汗水濕透的衣衫、泛紅的面龐和爽朗的笑聲,都是大家最好的勛章。
本次活動的成功開展,不僅強健了身心體魄,更為警律協作搭建了更溫暖的橋梁,為行業共建與社會和諧貢獻青春智慧。未來,本所將持續探索多元活動形式,助力青年成長,賦能行業發展。
來源:上海錦天城(福州)律師事務所
然而,隨著房地產市場下行,房地產對物業的資源扶持和投入減少,購房人因開發商暴雷、房屋質量問題、房價下降、服務標準降低等產生的不滿情緒,逐漸轉移到物業公司,導致物業領域各類糾紛頻發。
各地小區業委會成立趨勢顯著,物業行業“帶資入組”“惡意撬盤” 等惡性低價競爭現象屢見不鮮,多數前期物業企業面臨被解聘的風險,行業發展面臨諸多挑戰。
本次培訓時長長達3小時,內容充實、案例豐富、分析透徹,受到了參訓物業經理的廣泛好評。多位物業經理積極與張律師進行溝通交流,就實際工作中遇到的法律問題尋求解決方案。
當物業服務邊界從基礎運維向社區治理延伸,法律服務的維度已突破傳統糾紛化解范疇,轉而成為企業戰略升級的重要推手。泰和泰律師以數年深耕物業法律實務的積淀,將司法裁判邏輯轉化為企業可操作的風險管理體系,通過前瞻性法律預判幫助企業在業委會博弈、服務標準迭代、資產運營合規等關鍵領域建立規則話語權。
此次培訓不僅是專業經驗的輸出,更展現了泰和泰(福州)律師事務所作為行業觀察者,我們正通過法律研究搭建行業對話平臺,用規則創新推動物業服務轉型,讓法治基因真正融入現代社區治理的毛細血管。
來源:泰和泰福州辦公室
2.內部腐敗違法違規涉刑風險:針對銀行內部貪腐問題,結合《刑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法規,解讀貪污受賄、利益輸送等行為的法律后果及防范措施。
此次講座不僅展現了陳鍇律師在金融法律實務領域的專業素養,也體現了北京德和衡(福州)律師事務所助力金融機構合規發展的專業能力。未來,北京德和衡(福州)律師事務所將繼續發揮專業優勢,深化與金融行業的合作,為防范金融風險、優化營商環境貢獻法治力量。
來源:北京德和衡(福州)律師事務所
該數據資產成為福建省首個糖尿病專病數據集,為糖尿病精準診療、患者全周期管理和醫療科研創新提供了高質量的數據基石。
來源:大成福州辦公室
清官難斷家務事,家庭內部糾紛很難說哪方就占全理了。楊老太送給老二家一套房,條件就是要老二家照顧其飲食起居,這要求其實挺合理。但從老二角度考慮,其在自身患癌的情況下,仍然努力盡到了贍養義務。因為要照顧孫女,提出讓楊老太一起搬家繼續照顧的說法其實也不算過分。而站在楊老太立場,其已經八十多歲高齡,自然是一動不如一靜,希望繼續住在自己的房子更穩定,而自己已經給了二兒子一家一套房作為照顧的補償,不愿意搬家亦屬正常。兩方說法其實都沒有問題,但二兒子后續沒有履行照顧義務也是客觀事實。老二其實還不錯,搬離之后還另外給楊老太30萬元。正因如此法院最終綜合全案情況酌情支持撤銷50%份額。
當然,楊老太訴訟中死亡,這個細節應該間接影響了判決結果。畢竟楊老太去世后,無論撤銷多少份額,案件最終都轉化為三兄弟之間的份額分割,已不涉及老年人合法權益保護問題。如果楊老太還在世,并且強烈表示二兒子不孝順要求要求全部撤銷,判決則可能有所不同。要不然二兒子關于楊老太要求“辭職照顧”的說法,楊老太如否認的,法院不一定會認可。
從整個案件過程看,二兒子搬離后半年楊老太起訴,過后不久楊老太就因病過世了。二兒子一家相當于不到半年時間就損失了半套房,也挺可惜的。這樣來看,或許當初老二請保姆接送、照顧孫女,自己居住在家照顧母親才更符合孝道,也更具經濟效應。
設若你站在老二家立場,又該如何妥善處理呢?敢問各位讀者,歡迎留言指點。
案情簡介:
楊老太與老伴有三個兒子。2018年老伴去世后,共有房屋由楊老太單獨繼承。2021年,考慮到自己年事已高需要人照料,楊老太與居住在同一棟樓的二兒子及其子簽訂贈與協議,約定楊老太自愿將其名下大興區房屋贈與二人,但楊老太繼續在該房屋內居住生活,二人需照顧楊老太的飲食起居,保障其生活水平及生活質量不降低,承擔其醫療費、生活費、護理費等一切開銷,否則楊老太有權撤銷該贈與。協議簽訂后,二兒子查出身患癌癥,房屋登記到其子一人名下。
此后兩年多時間里,楊老太飲食起居均由二兒子一家照料。后二兒子一家欲搬至東城區居住,便向楊老太提出在東城區為她租住房屋繼續進行照顧。但楊老太認為,自己已經80多歲,需要長期穩定的居所,遂拒絕了租房的提議。雙方多次協商未果,二兒子一家給楊老太留下30萬元后,搬至東城區居住。不久后,楊老太搬去與小兒子共同居住。
半年后,楊老太將二兒子及其子訴至法院,以二人未依照協議約定履行照顧自己的義務為由,要求撤銷對二人的贈與。起訴后不久,楊老太因病去世。其另外二子作為楊老太的法定繼承人,申請作為原告參加訴訟,法院依法追加二人為原告。
庭審中,二兒子表示,其一直在盡心盡力照顧楊老太的生活起居、就醫看病,即使自身身患癌癥,也未懈怠。孫女到了上學的年紀,兒子夫妻倆都在上班,也需要老人的幫助。為了解決問題,其向楊老太提出雇傭保姆照顧或為其租住房屋,但遭到拒絕。楊老太提出讓其子辭職、一家專職照顧,該要求不考慮現實情況,超出合理預期。
法院觀點
法院審理后認為,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本案中,楊老太與二兒子及其子簽訂的贈與合同,將案涉房產贈與二人,同時約定了二人對楊老太的扶養義務。二兒子及其子在協議簽訂后的兩年多時間里與楊老太相鄰生活并進行贍養照顧。后二人因生活所需,提出租住房屋以便照料等方案,被楊老太拒絕,二人遂搬離,未再依約履行義務,故楊老太有權行使撤銷權。但在合同履行中,楊老太提出讓孫子辭職、一家專門照顧她等贍養要求,已超出合理可行的范圍,且孫子仍多次陪同楊老太就醫。此外,二兒子及其子負有約定的義務并不排斥其他子女對楊老太進行贍養,也不排斥楊老太按照自主意愿生活。綜合考慮上述情況,法院判決部分撤銷楊老太與二人簽訂的贈與協議中對房屋50%份額的贈與。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索引案例:人民法院報2025年4月15日第03版
]]>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世界知識產權日對此案進行了宣傳報道。
2024年,百度公司委托德恒福州律所知識產權團隊律師代理該執行案件,代理律師接手案件后,對整個進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和研判,通過梳理證據發現,發現原來的股東有故意逃避債務的嫌疑,特別是減資決議在一審判決后,股權轉讓的時間也均發生在訴訟期間,轉讓時間節點方面比較敏感,決定通過追加原股東迫使原幾手股東出來承擔責任,先后向法院提起了執行異議和執行異議之訴。在訴訟期間,被告代理律師也提出了股東的出資期限未屆滿,應享有期限利益等多個有利的抗辯理由,但我所代理律師憑借有利的論證邏輯以及環環相扣的證據鏈條,主張原幾手股東的轉讓是惡意轉讓,雖然轉讓時未屆出資期限也需要承擔責任,并向法院提交了相應的證據,扭轉了局面。庭審后,為委托人搭起溝通橋梁,與對方溝通敲定和解方案,最終執行回款,打破多年的執行僵局。
來源:德恒福州律師事務所
大成福州律師在接受委托后,對整個案件進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和研判,針對本案特殊性,組建了由經驗豐富的訴訟律師和非訴律師構成的專業服務團隊。團隊憑借數十年訴訟領域的深耕,擁有對案件性質、法條理解以及訴訟思路的獨特判斷,加之為上市公司提供證券業務服務豐富經驗的積累,和常年與審計機構密切合作,而產生的高度信任及相似的工作思路對審計工作的理解和梳理帶來的溝通便利和認知提升,最終結合既往裁判案例分析及對證券虛假陳述有關司法解釋的獨到的理解和充分的闡釋,與委托方針對投資者的起訴制定了全面而嚴密的應訴方案。憑借強有力的論證邏輯以及環環相扣的證據鏈條,拋棄了常見的關于“重大性”和“因果關系”的答辯思路,而從審計機構本身工作情況的正向梳理,從“按照職業準則、規則確定的工作程序和核查手段”“職業謹慎”等多個角度向法庭全面地呈現了審計機構勤勉盡責的履職過程,最終取得了勝訴結果。
本案中大成律師代理審計機構獲得了勝訴結果,不僅在證券虛假陳述領域貢獻了又一判例,更在證券虛假陳述案件中的中介機構責任區分問題上進行了深入探索,為大成律師專業化服務提供理論和實踐經驗。
來源:大成福州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