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年,父親去世了,現在要怎么將房子過戶到我的名下?哪種方式更簡便?”。實務中,民眾對于父母去世留下的住房怎樣過戶到子女名下的疑問總是很多,而事實上,父母過世后為了保障子女的生活,都會選擇將名下的房屋留給子女,但究竟要以何種方式進行過戶,又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一般來說,父或母有一方過世的,子女可以辦理房屋繼承過戶,具體則是要在公證處做繼承公證或者以繼承確權訴訟的方式予以確認。除此之外,還可以通過贈與或買賣的方式實現房屋的過戶。蔡思斌律師將在本文中對此情況予以簡析(本文均假設父母的房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且未立有遺囑,且父母的父母都已經先于其去世、法定繼承人只存在配偶及子女的情況)。
一、假設只有一名子女,房產證登記在不同的人名下
(一)房屋登記在父親名下,現父親去世
因為房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即便登記在父親名下,父母親均對該房屋享有一半的份額?,F要把房子從父親名下變更登記到子女名下,有如下途徑:
1、對于父親享有的房屋份額:
(1)母親辦理放棄繼承權公證,放棄對父親房產的繼承份額,則父親對該房產的份額全部歸屬子女繼承。
(2)若辦理公證存在困難(因為公證部門在進行公證的時候會要求提供眾多的證明,而有很多證明因為我們國家檔案管理的不完善根本無法取得或者很難開出,并且涉及到房產的公證費也不少),也可以采取訴訟的方式,由母親出具一份放棄繼承權聲明,以子女為原告,母親為被告,確認母親放棄對父親房產的繼承份額,則父親享有的房屋份額均由子女繼承(訴訟過程中所有繼承人能夠協商一致的情況下,訴訟費還可以減收取,這種方式相對來說在費用方面負擔比較輕)。
2、對于母親享有的房屋份額:
需以贈與或買賣的方式給子女,這樣子女才能依法享有該房屋的全部份額,并辦理過戶手續。
(若房屋登記在母親名下,現母親去世,具體操作方式跟上述相同)
(二)房屋登記在母親名下,現父親去世
因為房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即便登記在母親名下,父親同樣對該房屋享有一半的份額?,F要把房子從仍生存的母親名下變更登記到子女名下,有如下途徑:
1、對于父親享有的房屋份額:
(1)母親辦理放棄繼承權公證,放棄對父親房產的繼承份額,則父親對該房產的份額全部歸屬子女繼承。
(2)若辦理公證存在困難,也可以采取訴訟的方式,由母親出具一份放棄繼承權聲明,以子女為原告,母親為被告,確認母親放棄對父親房產的繼承份額,則父親享有的房屋份額均由子女繼承。
(3)當然,也可以由子女放棄繼承,由母親完全取得房屋的所有權,之后再以買賣方式或遺囑繼承方式將房產傳承給子女。
2、對于母親享有的房屋份額:
需以贈與或買賣的方式給子女,這樣子女才能依法享有該房屋的全部份額,并辦理過戶手續。
(若房屋登記在母親名下,現父親去世,具體操作方式跟上述相同。)
(三)父母親同時死亡,房屋登記在任意一方或雙方名下
若父母親同時死亡,則法定繼承發生。2016年7月5日司法部發布了《關于廢止〈司法部、建設部關于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的通知》,對于繼承房產等有關房產登記事項可以不用公證了。根據2016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四條“因繼承、受遺贈取得不動產,當事人申請登記的,應當提交死亡證明材料、遺囑或者全部法定繼承人關于不動產分配等協議以及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經公證等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書”的規定,一般而言,子女申請辦理房屋變更過戶登記,提供下列材料: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
4、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二、假設存在多名子女,房產證登記在父親的名下
(一)假設存在三名子女,房產歸由三名子女各享有三分之一產權份額
因為房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即便登記在父親名下,父母親均對該房屋享有一半的份額?,F要把房子從父親名下變更登記到三名子女名下,有如下途徑:
1、對于父親享有的房屋份額:
(1)母親辦理放棄繼承權公證,放棄對父親房產的繼承份額,則父親對該房產的份額全部歸屬三名子女繼承。
(2)若辦理公證存在困難,也可以采取訴訟的方式,由母親出具一份放棄繼承權聲明,以子女為原告,母親為被告,確認母親放棄對父親房產的繼承份額,則父親享有的房屋份額均由子女繼承。
2、對于母親享有的房屋份額:
需以贈與或買賣的方式給子女,這樣三子女才能依法享有該房屋的全部份額,并辦理過戶手續。
(二)假設存在三名子女,房產歸由其中二名子女各享有二分之一產權份額
1、對于父親享有的房屋份額:
(1)母親及其中一名子女辦理放棄繼承權公證,放棄對父親房產的繼承份額,則父親對該房產的份額全部歸屬另外兩名子女繼承。
(2)若辦理公證存在困難,也可以采取訴訟的方式,由母親及其中一名子女出具一份放棄繼承權聲明,以另外兩名子女為原告,母親及另一名子女為被告,確認母親及該名子女放棄對父親房產的繼承份額,則父親享有的房屋份額均由另兩名子女繼承。
2、對于母親享有的房屋份額:
需以贈與或買賣的方式給另外兩名子女,這樣該兩名子女才能依法享有該房屋的全部份額,并辦理過戶手續。
三、福州房產律師蔡思斌提醒
由上文可以看出,當父母均健在的時候,房屋過戶給自己的子女,有兩種方式,一種是贈與,一種是買賣。父或母有一方過世的,對于過世方的房產份額,子女要辦理繼承。具體則是在公證處做繼承公證或者以確權訴訟的方式予以確認。
對于大部分的普通中國民眾來說,房屋畢竟是衣食住行四件事里最重大最昂貴的,是家庭財產的大頭。而房屋過戶所牽扯到的手續、程序、后果等等都是紛繁復雜的,如果能有專業人士進行指導,相信再復雜的過戶最終亦能辦理妥當。蔡思斌律師團隊通過多年的積極探索,對房屋法律領域深度介入并鉆研,用其專業的法律知識及扎實的實務經驗,為客戶提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遺囑繼承、房屋過戶等方面建議,盡可能實現客戶利益最大化,以保障客戶的財富順利傳承。
???????????????????????????????????? 蔡思斌律師
???????????????????????????? 201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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