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設置這個標題上班族,無風險賺錢,包靈,有法律支持……
萬一做不到,我很怕被人打呀……世上真有這種好事?蔡律師說了那肯定就有的,不過要滿足一定條件。
條件一:在同一單位已簽署二次固定期限合同;
條件二:在第三次簽署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未與您簽署無固定期限合同,您本人未主動要求簽署固定期限合同;
條件三:該種情況發(fā)生未超過一年;
如以上條件均滿足,恭喜你,一年雙倍工資(應該有好幾萬吧)妥妥到手。
至于如何拿到這筆錢,且聽我講個案例,便知一二。
在晏貞與福建省福成進出口有限公司勞動爭議一案(參考案例:(2018)閩01民終6086號,當事人均用化名)中,晏貞認為雙方分別于2008年1月10日、2010年1月20日簽訂兩份固定期限合同后,續(xù)訂合同的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但福成公司與晏貞于2011年7月1日第三次簽訂合同時,仍簽訂固定期限合同。固定期限合同到期后即自2014年7月1日開始,福成公司甚至未與晏貞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后福成公司2014年12月31日,福成公司發(fā)函《關于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給晏貞,通知晏貞自2015年1月31日解除公司與晏貞的勞動合同關系。
為此晏貞主張福成公司應支付2011年7月1日后第三次簽訂勞動合同時不與晏貞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至2014年6月30日共36個月)421812元(11717元×36個月)。
鼓樓法院認定:
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第一款“勞動合同期滿后,勞動者仍在原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未表示異議,視為雙方同意以原條件繼續(xù)履行合同”,故不適用雙倍工資的賠償規(guī)定,對于晏貞該項請求均予以駁回。
福州中院認定: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xù)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三)連續(xù)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guī)定的情形,續(xù)訂勞動合同的。……”,依照上述規(guī)定,第二次勞動合同到期后,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福成公司在2011年6月25日第三次與晏貞簽訂勞動合同時,依舊簽訂了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本案并無證據(jù)證明此次系晏貞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福成公司違反上述法律規(guī)定,未與晏貞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關于“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的規(guī)定,福成公司應當自2011年7月1日起至2015年1月31日每月向晏貞支付二倍的工資。但晏貞于2015年6月29日向福州市鼓樓區(qū)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其訴請的2014年6月28日前未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已超過1年的仲裁時效,故福成公司應當自2014年7月至2015年1月每月向晏貞支付二倍的工資,即本案福成公司應當向晏貞支付未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11717元/月×7個月=82019元。
怎么樣了,作為資深上班族看了這個案例之后很激動吧!你如簽署了三次以上固定期限合同的,就完全可以拿到這筆錢。不過可惜的是仲裁時效有一年限制,你最多只能申請多拿一年的工資。
當然,公司要補上這個坑實質(zhì)上也是很容易的。比如在簽署第三次以上勞動合同時均特別注明因勞動者個人主動要求,公司方與個人簽署固定期限合同的。當然,為謹慎起見,形式上甚至可以讓員工主動簽署要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申請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