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繼承人只有一人,以自己子女為被告的應為主體不適格—福州繼承律師蔡思斌推薦 案例參考發(fā)布者 福州律師網2017年7月12日審理法院 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qū)人民法院 案號 (2016)閩0102民初6124號 裁判日期 2016.09.02 案由 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