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女士和陳先生結婚后,不僅事業蒸蒸日上,還迎來了他們的天使寶寶,可謂一帆風順。人類幼崽的可愛,總是能瞬間治愈一切,同時也讓母親披上了堅硬的鎧甲。
有了孩子,夫妻倆都意識到,父母的陪伴對孩子來說很重要。兩人溝通協商后,決定優勢互補,讓擅長打拼的劉女士繼續馳騁職場,更有耐心的陳先生,則挑起照顧家庭和孩子的大梁。
全職奶爸做家務、帶孩子、輔導作業樣樣通,他十年如一日地照顧家庭、陪伴著孩子成長。劉女士覺得自己很幸運,遠離了疲于加班又忙于帶娃的辛酸日常,可以把全部心力都用在工作上。
天有不測風云,突如其來的意外讓劉女士措手不及。丈夫因腦梗去世,一夜之間帶走了她所有的歡樂與幸福。雪上加霜的是,公公和婆婆要求劉女士,把婚后購買的房子過戶到他們名下,但劉女士覺得房子也有她和孩子的一份。雙方各執己見、互不相讓……此時,陳父提議,去找公證員咨詢咨詢。
三人來到律政公證處。陳母一把鼻涕一把淚地哭訴著,老年喪子已屬不幸,總不能讓他們晚年落個人財兩空吧。劉女士卻堅持認為,自己和孩子也有權繼承丈夫的遺產,何況孩子并未成年,將來花錢的地方還多著呢。
公證員耐心安慰,待他們情緒穩定后,詳盡地釋法明理。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由于陳先生和劉女士沒有對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進行約定,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將共有財產的一半分出為劉女士所有,另一半才是陳先生的遺產,陳先生的配偶、父母、子女都享有繼承權。
公證員答疑解惑后,老兩口找到兒媳,坦誠布公地說,希望能把他們有權繼承的份額折現。雙方協商一致,由劉女士一次性補償陳先生父母人民幣100萬元,房子過戶到劉女士和孩子的名下。
合意達成后,老人家又把自己的擔心和顧慮告訴了公證員,畢竟口說無憑,萬一房子過戶到兒媳名下后她不給錢了可咋辦呢。公證員建議雙方可以先簽訂一個遺產分割協議,然后辦理提存公證。
陳父陳母聽得一臉懵,追問公證員什么是提存公證。公證員解釋道,本案中辦理提存公證,主要是為了打破信任僵局,化解雙方擔憂。也就是說,劉女士先將100萬元匯入律政公證處指定的提存賬戶,待房子過戶至劉女士和孩子名下后,陳父陳母才能來律政公證處提取這一百萬元。這樣一來,陳父陳母不用擔心房子過戶后拿不到錢,劉女士也避免了給錢之后公婆不配合過戶的風險。
這下老兩口聽明白了,心中的石頭落地,劉女士也覺得此方案可行。辦理完遺產分割協議和提存公證,公證員目送他們的背影,捋了捋相關的法律知識。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條? 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條? 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外,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第一千一百五十七條? 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權處分所繼承的財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干涉。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條? 分割遺產,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
第一千零六十一條
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來源:律政公證處公眾號